【学艺网 81art.com】精彩巨献,《《总目》对乐、词、曲的界分(二)》。本年度有关考戏曲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,由学艺网专栏作家播音主持老师,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yuanying联袂推出,点击率高达225次,已有311人付费查看并下载。作品发表日期:Saturday, October 22, 2011 17:42:29;文章更新时间:Sun, August 05, 2018 05:13:02 GMT;作品分类浏览目录:艺术辅导;作品关键词:学戏曲,戏曲文体和新版红楼梦;作者所属频道:学习资料。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,请在学艺论坛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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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乐”中挑出“艳歌侧调、讴歌末技、弦管繁声”,分入杂艺、词曲两类,是对戏曲本体概念的一个比较准确的判断,也是戏曲本体论上的一个革命。前者被《四库》归人子部艺术类,包括《羯鼓录》、《乐府杂录》等。后者列为集部词曲。词曲二体虽然合为一类,但在《总目》编纂者心目中,它们还是有所分别。《总目》以词为文章之一种,这是无疑的。《宋名家词》提要谓:“词萌于唐,而盛于宋。当时伎乐,惟以是为歌曲。而士大夫亦多知音律,如今日之用南北曲也。金、元以后,院本杂剧盛,而歌词之法失传。然音节婉转,较诗易于言情,故好之者终不绝也。于是音律之事变为吟咏之事,词遂为文章之一种。”词可以说是文章,曲呢?《总目》虽然继续以“才华之士”的说法凸显文人作曲的作用,也沿用了“曲者词之变,词者诗之余”、“层累而降”等传统曲观,却从未将曲与一般文章等量齐观,以为其“于文章为最下”,并对曲的文章化倾向也表示了不满。《碧鸡漫志》提要即谓:“盖《三百篇》之余音,至汉而变为乐府,至唐而变为歌诗。及其中叶,词亦萌芽。至宋而歌诗之法渐绝,词乃大盛……迨金、元院本既出,并歌词之法亦亡。文士所作,仅能按旧曲平仄,循声填字。自明以来,遂变为文章之事,非复律吕之事,并是编所论宫调亦莫解其说矣。”其中固然有对戏曲综合艺术特性的体认,也指斥了明代以戏曲文章化的流弊,同时也表明,撰者承认曲的学渊源,却并不认为曲就是文章,或者就应该是文章。